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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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

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

开制度化。

第二条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

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

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

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

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

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电子屏、新闻媒体

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分年度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三

个层次。每个层次公开内容应持续一定的时间,以保证收到

实效。公开内容要有时效性,逐时逐段的及时公开。对公开

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

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每次公开都要做好资料存档,公开一次、存档一次,

以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

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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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

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

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予以督办。

2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

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

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

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街道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

和协助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

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

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党支部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

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

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

治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3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公开意

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

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

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

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

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

4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

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

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一)对上级党组织

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

织落实的;(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的;(三)

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

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四)

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

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五)应实行公开而

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六)

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

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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