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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赵县中学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

学业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省从2009年秋季开始实施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河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分管

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我

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并于2009年9月起试行。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统一在学分认定委员会领导下完成。

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白彦伟

副主任:赵军堂王参平

成员:教导处主任、年级主任、各备课组长

下设学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和学分认定仲裁小组。

1、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由教导处主任负责,年级主任、教研组

长、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班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自治区学分指导意见的相关要

求,制定学校的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及标准和程序;对模块考核的成绩

和学科教师所初步认定的学分进行审核和确认。学分认定组要制定学

分认定标准,统一学分认定程序,要认真监督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各个

环节,以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学分认定组要为每个学

生组建学分档案。

2、学分认定仲裁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

人、各班班长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认定过程中的申诉、调查、核实

和以及纠正。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学分分值取整数。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

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

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

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

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

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

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

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一)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

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

由模块考试成绩(50%)、平时测验成绩(20%)、学习表现(20%)、

出勤(10%)四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模块考试考试原则上由市教科所统一命题,学校负责监考、评

卷,给出考试分数,校教务处对教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督导和抽查;

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行考核,给出

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平时测验(包括中期检测)包括纸笔考试、实验操作、活动探究、

作文、小论文等内容,其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最终成绩

取各次平均分。

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

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附表1)。

学生的出勤情况由任课教师负责记录或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作

考勤员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任课教师审核、评定。

模块的综合评分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汇总上述有关数据后进行

评定,并填写《模块学分认定申报表》(附表2),上报教导处,经

由学校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

①学分设置:三学年共15个学分。

②学分认定条件: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有完整的研究过

程并有记录;有课时保证;有课题研究成果。在教师辅导下由学生自

主选择和自主完成,可以由学生单独或与其他同学合作共同完成。高

中阶段至少要完成3个课题,原则上每学年一个课题,每个课题5学

分。

③认定方法:由课题小组成绩的评定和学生个体成绩评定相结

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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