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案例分析.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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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民(合伙)

【案例分析】(本题15分)

王文和高五约定合伙经营运输业,各出资一万元,亏盈平分。二人商定由王文

负责购买一部东风牌汽车。王文则委托张祥去购车,约定酬金600元。因王文未说

明要买东风牌汽车,张祥则以一万二千元买回一辆旧黄海车。高武要张祥退车,张祥

拒绝,王文自知失误也不主张退车。于是高武要求退伙。王文同意,并当场与张祥达

成协议。王文当天退给高武5000元股金,同时声称在半年内退其余股金时要扣除买

车酬金300元。高武不同意支付酬金,且只答应王文在一个月内退还其余股金。高

武之妻刘花得知此事后,找王文说明自己不同意丈夫的做法,不愿退伙,原以剩下的

5000元仍然入股合伙。王文坚持原协议已作废。张祥怕事后有变,三天内筹措4700

元当面交给高武,高武说少于5000元不收。张祥将钱交给王文。王文说过二天再

说。汽车首次投入运输后,中途翻车,摔坏货主货物价值20000元,汽车修理费6000

元。王文要与张祥均担损失,张祥提出要高武承担5000元股份的损失,自己只承担

5000元股份的损失,并要王文另付他300元买车酬金。王文同意分担一半,因和张

祥合伙,不付张祥买车酬金300元。高武认为自己与此事无关,不承担责任。三方诉

至法院。

问:1、本案中,哪些合伙成立,哪些合伙不成立?为什么?

2、王文和高武是否应付给张祥600元酬金?为什么?

3、他们的争议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第五章法人

【案例分析】(本题15分)

某电镀厂从199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1997年12月,汽车油

箱厂与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己累计欠电镀厂加

工费57000元,合并后,电镀厂一向汽车制造厂迫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

箱厂己撤销,厂长己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1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欠款问题应如何解决?

【分析要点】答:①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因法人合并以后,原法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6分)

②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000元。(5分)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案例分析】(本题12分)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

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换?”甲答:

商品售出:概不退换。”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致歉,

要求乙补交余款或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分析要点】

答:1.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分)

2.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

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5分)

3.乙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

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即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4分)

二、【案例分析】

某甲有二个弟妹,弟18岁,妹15岁,一年前其父母先后去世,留有3间房产。

甲已出嫁,其弟妹生活十分困难。邻居某乙怂恿之弟妹去海南投靠其叔叔,甲之弟妹

遂产生去海南谋生的想法,但又苦于无路费。

乙便想乘机购买该房产,提出你们将房子卖给我,我付钱给你们做路费。甲之

弟妹无奈,二人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交二人2000元。甲之弟妹去海南因不

能定居,谋生困难于一年后返回,并要求乙退房自住,乙以买卖合同为据,拒绝退房。

甲遂与其弟妹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三间房产面积为100平方米,按当时当地房

价每平方米50——100元。房产做为遗产未曾分割。

问:1。该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答:1。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2分)

2.无效的原因是:

(1)做为买卖合同的主体之一,甲之妹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完全处分其

权益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面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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