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集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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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对外投资 2

第三章:预算 4

第四章:固定资产 7

第五章:物资采购 12

第六章:存货 15

第七章:货币资金 18

第八章:成本费用 21

第九章:筹资、收入及债权债务 26

第十章:对外担保 30

第十一章:会计信息质量 34

第十二章:会计组织工作 35

第十三章: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各项经济活动,保护公司各项资产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以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制度下,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关键是抓落实,因违反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的大小,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是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和总公司关于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局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22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对外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企业将其依法占有的财产投放到特定对象,以期在未来获得一定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企业为维持或扩大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所进行的对内投资和企业为获得更多的收益或控制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购买、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包括以独资、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企业,兼并其他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股票,以及其他股权性质的投资。债权包括购买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第六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分公司、办事处、指挥部及项目经理部等)不能进行对外投资。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度,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要有书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投资项目的概况、实施方案、发展前景预测、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预计的现金流量(流入、流出和净流量)经济效益评价(必须计算投资报酬率)、分项评估等。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国债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可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审批。其他各种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当提交本单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审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被选方案并签署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公司制企业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对内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除国债和信用等级在AAA级的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以及虽然不够上述标准,但风险较大的投资,必须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公司制企业投资决策会议及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单位的投资决策会议由总经理(处长)办公会议或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各单位可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门负责投资决策。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投资决策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所属单位的投资权限。

下列投资项目应当报局集团公司审批:

(一)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股权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以

上的项目。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投资占净资产1%以上的项目和对内投资占净资产10%以上的项目。

(三)兼并其他企业。

审批单位对所属单位的报批事项应当及时审批。短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十日内批复,长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批复。

第十条:严禁用企业和单位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严禁外单位和个人挂靠本企业或本单位。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时,必须明确实施投资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投资方案组织实施,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实施中如出现原投资方案未预见到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的日常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应按投资项目建立档案,并每年向负责投资决策的会议(董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等)汇报。

第十三条:各种有价证券应当比照现金和支票妥善管理,确保其安全。购买有价证券时应当尽量选择记名和可挂失的种类。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项目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对违反本制度的决策程序和权限、越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处理。

第三章预算

第十五条:各单位都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涵盖所有的

经济活动,编制完整预算的单位与实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相一致。

第十六条:各单位都必须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期要与会计年度相一致。编制预算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长期预算、中期预算和短期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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