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留底退税效应分析报告.pdf

关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留底退税效应分析报告.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留底退税效应分析

报告

一、关于留抵退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

持行业”;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三是“制度性、一次

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具体来说,新政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小微

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二是制造业等

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

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

里着重说明和强调五个问题:

第一,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到所

有小微企业和六个重点行业,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政策。第二,对所有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

的存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这项存量留抵退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这

里的“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不再有存量

留抵税额。第三,2019年开始实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设置了

“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

退税门槛,此次对小微企业阶段性取消这一退税门槛,14号公告第

一条中规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第四,小微企业和

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不仅指企业,还包括按照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的个体工商户。第五,从政策分类及条件看,小微企业

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可能存在重

叠,也就是说,某个纳税人,比如制造业小微企业,既可以适用小微

企业留抵退税政策,也可以适用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

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其政策实施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关于留抵退税新政适用主体的确定

一是关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确定。对于适用制造业等六个行业

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的确定,延续了此前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从主”适用原则,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判断纳税人是否满足行

业相关条件,而非以纳税人登记的行业确定。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

从事制造业等六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

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符合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主体条件。

这里需要着重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销售额比重的计算区间。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

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计算

销售额占比时,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六个行业项下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

数。第二,关于行业登记信息。对于纳税人六类收入占比超过50%,

但纳税人登记的行业信息不属于这六个行业的,特别是六个行业中某

类收入为该纳税人各类收入的最高值时,建议纳税人及时按规定办理

行业登记信息变更。第三,关于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在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并对存量

留抵税额实施退税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已经完全覆盖

了此前的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因此,新政实施后,先进制

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二是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型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划型

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按照“资产总额”这1项指标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划型;

二是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用“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个指标中的一个或两个指标组

合,分别对16类行业进行划型。此外,还有“教育”“卫生”等6

类行业未纳入该划型标准。

为切实保障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落实,坚持规范统一和全覆盖的原

则,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

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同时,对这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营

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以及未纳入两个标准划型的行

业,明确划型标准如下: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

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

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

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这里着重强调三个问题:第一,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

计年度年末值确定。第二,营业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