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集团工程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目录
TOC\o1-1\h\z\u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定义 1
4.职责体系 1
5.工程现场材料的检查管理 2
6.材料飞检的取样送检管理 5
7.考核标准 6
PAGE2/7
1.目的
为确保集团工程现场材料质量合格,规范现场材料管理,明确区域、城市、项目各级工程材料管理权责,特编制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
3.定义
3.1工程现场材料:用于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涉及安全、措施的相关材料,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等。
3.2品牌合规性:现场材料与封样/合同约定的品牌是否一致,集采、区采、城市采材料是否从我司授权经销商处采购。
3.3技术指标合规性:材料的外观质量及规格尺寸、厚度、容重等现场可测指标是否符合规范、图纸及融创标准。
4.职责体系
4.1工程管理中心
(1)编制、修订《集团工程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2)组织集团材料飞检,发布检查通报;
(3)审批城市公司制定的材料考核方案;
(4)组织工程体系材料管理业务培训。
4.2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
(1)组织城市公司材料巡检;
(2)负责材料问题调查,督促材料问题整改闭环;
(3)依据区域制定的考核制度,制定材料检查考核方案,报区域集团审批;
(4)参加项目主材、关键设备首批进场联合验收;
(5)组织城市公司工程体系材料管理业务培训。
4.3项目工程部
(1)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现场材料验收和检查;
(2)落实工程材料问题整改;
(3)考核方案的落地执行。
5.工程现场材料的检查管理
5.1项目工程现场材料检查
施工单位依据图纸、封样、合同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组织并进行材料申报合格采
施工单位依据图纸、封样、合同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组织并进行材料申报
合格
采购
合格
材料进场
合格
材料验收合格
同意使用
不合格
退场
不合格
退场
监理
见证取样送检
监理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
比对现场材料
品牌、技术指标合规性
1.组织首批材料联合验收;
2.参与材料进场验收;
3.检查不合格材料退场情况。
不合格
监理组织审核
参与审核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部
图一: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基本程序
(2)工程材料进场验收控制要点
a.施工单位应对进场待检材料与验收合格材料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识;
b.监理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进行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和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c.技术指标合规性可参照《融创材料质量标准及验收指引》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d.材料复试范围参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对于需要复试的材料在检测结果未发布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材料不合格时,不合格材料应单独存放,做好不合格材料标识,及时清退出场。
(3)主材、关键设备首批进场的联合验收
主材、关键设备首批进场必须进行联合验收。
a.参加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城市公司工程部、研发设计部、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b.验收对象:本项目施工单位首次进场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的主材、关键设备(见附件1:工程材料设备名录表);
c.验收内容:材料的品牌合规性、设计/技术指标实测、效果等;
d.验收程序:首批材料进场未施工前,由项目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对首批材料进行联合验收,各方参加人员在进场验收单签字。
(4)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a.见证取样必须符合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b.见证人员应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取得见证取样员资格的人员担任,见证记录应附见证取样过程过程照片(照片包含参加人员、日期水印),项目工程管理部参加主材见证取样比例不低于20%;
c.见证取样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地方标准要求取样、送检,并建立台账,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d.所有材料复试全部执行见证取样送检,项目材料送检必须送有见证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材料送检的试验检测机构必须为项目公司委托,并由见证人员送至试验检测机构;
f.材料送检第一次不合格,可加倍取样再送检,如再不合格,该批材料不合格。
(5)材料不合格判定
a.不符合图纸(含变更)、封样、合同约定的材料,如上述约定材料有不统一情况,按照最新有效文件或封样为准;
b.《融创材料质量标准及验收指引》中规定品牌合规性、技术指标合规性不合格判定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材料;
c.材料复试不合格的材料;
d.材料运输和存放不当损坏、变质的材料。
(6)不合格材料的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