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标准章程.docVIP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湖北省黄梅县安邦保安服务有限

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规范本企业组织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宗旨和关键任务是发展经济,帮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正当权益,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经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企业财产,使其发明出最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企业名称:湖北省黄梅县安邦保安服务(以下简称“企业”)。

第六条企业住所:黄梅县黄梅镇四祖路272号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安全保卫服务;特种保安服务;保安咨询;提供保安驾驶员和代驾服务;劳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和安装;开、修锁服务;消防工程设计和安装及器材销售维修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加工(在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

第八条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须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经相关部门同意,领取许可证。

第九条营业期限: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

第十条企业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二条企业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资金100万元,占资本总额100%。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三条企业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置

股东姓名

出资方法

出资额

出资百分比

备注

姜万新

现金

20

20%

黄定国

现金

20

20%

杨玉良

现金

20

20%

余涨水

现金

20

20%

詹志成

现金

20

20%

第六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企业股东均依法享受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置其它股东转让出资:

(三)股东会上表决权;

(四)依法按企业章程要求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企业章程、股东会议统计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提议或咨询;

(六)被推选担任实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要求除外);

(七)在企业清算时,对剩下财产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要求享受其它权利。

第十五条企业股东负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法按其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要求应负担其它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法、出资数额;

(二)登记为股东日期;

(三)其它关有事项。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法和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七条企业股东出方法、出资资额、出资时间以下:

第十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企业盈利;

(三)其它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条企业降低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企业降低资本后注册资本不低于《企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最低限额。

第二十一条企业降低注册资本,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股东表决经过。企业降低注册资本,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一样意转让股东应该购置该股东转让出资,不然视为同意。

第二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企业须重新编制新股东名册。

第九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企业权力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时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六条股东定时会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于每十二个月三月份举行。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召开股东临时会:

(一)股东提议时;

(二)实施董事认为必需时;

(三)监事认为必需时。

第二十八条企业召开股东会议,于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其它相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实施董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相关监事酬劳事项;

(四)审议同意实施董事工作汇报;

(五)审议同意监事工作汇报;

(六)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

文档评论(0)

知识海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知识海洋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