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3篇.docx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3篇.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3篇

篇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一、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地址:XXX街XXX号

电话:XXXX

二、乙方:XXXX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XXX路XXX号

电话:XXXX

鉴于甲方为保障慈溪分局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特委托乙方负责该工作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

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慈溪分局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日常清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2.乙方负责对工作场所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3.乙方负责维护慈溪分局工作场所的绿化环境,包括花草养护、草坪修剪等工作。

4.其他甲方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二条服务标准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达到一定标准,不得有留有死角、漏洞。

2.乙方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甲方。

第三条服务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每月固定的服务费用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为XXXX元。

2.如有额外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XX年XX月XX日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希望本合同能够得到双方的认真执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篇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物业管理秩序,达到共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之目的。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

1.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绿化养护、保安巡逻、设备维护、环境整治等一系列物业管理服务。

1.2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

第二条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2.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及支付条款另行约定。

2.2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收取物业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报告。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

3.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乙方应当配合并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3.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或决定解除合同。

第四条紧急事件处理

4.1在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事故等)发生时,乙方应当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

4.2在紧急事件处理中,乙方应当与甲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合同变更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必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六条合同解除

6.1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甲方未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支付的。

6.2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预期效果,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

(2)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终止日。

7.2合同到期前,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应当提前30天书面协商。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内容,若双

文档评论(0)

180****8756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盛世风云(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广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069269024M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