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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抵押合同模板集合(3篇)
精选抵押合同模板集合(精选3篇)
精选抵押合同模板集合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住址: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营业地址: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实;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6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7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2、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4.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4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4.5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4.7、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2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就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或提存。转让价款超过主合同债务数额的部分所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补足;
6.3抵押期间,乙方将主合同的债权转让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来抵押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6.4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6甲方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估价、登记、公证、提存及其他有关费用;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2.2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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