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案例3篇.pdfVIP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案例3篇

篇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案例

一、案例分析

2003年1月,A公司与B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一份,约定A

公司向B公司购买手机8万部,价款总额为2.8亿元。该协议的履行

期限为四个月,履行方式为分期付款,先款后货。A公司先后支付预

付款1.72亿元,余款1.08亿元未付。自协议签署近一年的时间,因

为非典等市场因素,A公司没有依约提货。2003年12月,A公司向

B公司发出发货通知,此时每部手机价格从3400元降至1700元,B

公司将价值9129万元的53700部手机,发给A公司。截止2004年3

月31日,A公司在B公司处尚有预付款5元。就《合作协

议》履行产生的损失问题,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最终解决方案

《备忘录》。约定:A公司承诺补偿B公司3500万元损失,B公司返

还A公司预付款5元。但在2005年10月,A公司突然提

起诉讼,要求B公司归还其预付款350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

赔偿经济损失,并主张B公司的母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公

司亦提起反诉,要求A公司依照《备忘录》之约定返还损失3500万

元。本案一审法院判处B公司返还A公司预付款3500万元,支付该

款的资金占用利息。A公司向B公司公司赔偿损失1167万元。C公

司对B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没有支持A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主张,基于双

方签订的《备忘录》,一审法院动用自由裁量权,以缔约过错为由,

裁量B公司和A公司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并驳回了B公司的

反诉请求。基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判处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争议焦点

在上述案例中,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备忘录》的效力问题,

二是本案是否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其中《备忘录》的效力在本文

不作讨论,本文着重分析上述案例是否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一审法院基于以下三点认定C公司作为B公司的控股股东,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A公司的利益:第一,C公司是B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了B公司的经营管理。二是C公司实际

操纵了《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三是C公司与B公司通过大量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导致B公司持续亏损,丧失偿债能力,严重侵

害了债权人A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

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

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

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

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

施。这一制度体现于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到公司人格否定制度时,应

符合三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就被告而言,应只限于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

有限责任的行为的积极的控股股东。在上述案例中,C公司是B公司

的控股股东。

行为要件: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

任的行为,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行为要件。该滥用行为主要

包括两类: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和公司法人格

形骸化的行为。

1.关于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

上述案例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所以不涉及C公司利用公司法人

格规避法律义务的情形。同样,C公司也不存在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

合同义务的情形,在上述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的交易过程分为两

个阶段:其一是订立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的阶段;其二是在发生变故

后双方处理合同善后事宜的阶段。后一阶段即《备忘录》,其性质可

以视为是双方就解除原来的《合作协议》而重新确定其权利义务,是

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为合法有效的。如前所述,B公司基于《备忘录》占有这笔预付款

文档评论(0)

1636091513dfe9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