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上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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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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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上的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及全市两次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打击骗保高压态势。一是要在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显著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取的宣传标语,或者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二是要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播放两次央视曝光骗取医保基金的视频资料,并组织开展院内集中警示教育。三是要通过医院导医台、医保意见箱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畅通举报,公布回头看举报投诉电话。我们已上报了人社局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和区医保局稽核举报电话,请各医疗机构配合在电子屏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此外,据昨天市局会议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即将出台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加大对医保骗保举报的奖励力度。

三、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根据市局会议精神,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把此次查处骗取医保基金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充分利用这几天时间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查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如下:

1.立即清理医务人员执业信息,确保每一个在医院开展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其执业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多点执业的也必须有卫计局备案)。对清理情况及时反馈,对发现的执业资格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应仔细清理。

2.规范义诊义检行为,对打着义诊义检旗号进行招揽参保患者的行为,要严格规范。同时,市医保信息服务中心也在梳理参保患者异常流动的相关信息,对跨地区集中住院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总之,请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为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贡献力量。

情况将展开调查。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能借体检之名行招揽之实,不要往“枪口”上撞,市局在昨天会议上强调,如果确实医疗机构要开展义诊义检的,需经过卫计部门的严格审批,同时必须向区医保局备案,将纳入医保和卫计的重点监控范围,对特殊时期仍然我行我素违规开展义诊义检的将按照涉嫌套取基金在调查期间暂停服务协议。

三是要肃清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充当中介行为。自定点医疗机构要清理内部科室,是否存在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医疗机构介绍或“买卖”病员的情况,及时查处和阻止利益链条。

四是要针对回头看”聚焦的欺诈医保保障基金的行为展开重点自查。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费用、串换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五是严格按照《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文件附表要求填报自查相关表格。按照市局会议精神,对自查主动发现的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从宽处理。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及法律法规处罚。

四、积极配合,严查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周密安排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迎接下一步的专项检查。务必要求在专项检查期间保证医保、医务、财务、药剂、耗材、设备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在岗,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岗的需

安排熟悉该部门业务的职务代理人员在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报告在宣传、自查、检查等过程中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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