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TK.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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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坤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CQTK/QW/10/01

库房管理制度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2005-12-××修订2005-12-××实施

重庆泰坤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库房管理制度编号:CQTK/QW/10/01

1、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保证存储期间产品质量,及时为正常生产和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配套件、半成品、成品的出人库及储存控制。

3、职责:

I.库管员负责产品的贮存控制。

2.品保部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

4、工作程序:

4.1出人库

4.1.1采购物资到厂,首先由库房负责人指定该物资应进入的库区,同时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待检区或做待检标识。由配套部填写《送检单》通知品保部进行检验;由库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清点其数量,核实其包装无损,产品标识清晰无误。在清点采购物资数量时,尾数件必须全数清点,其它不便直接清点数量的物资可采用称重法或相关办法,经核实的数量,需在对方送货单据中注明(对直接送货者经核实应当面变更)。

4.1.2库管员根据合格的检验记录或标签和送货单据,填《入库单》办理人库(或按送货单办理代管入库)手续,及时登帐并放置《存料卡》同时在其外包装上贴上当月颜色的彩色月度标签。

4.1.3对属于供应商委托代管的需进入代管库的物资,可在先清点入库的同时送检,若经检验不合格但经评审同意返修或分选时,可暂存于待处理区或放置待处理标识,经返修或分选复检合格后移至合格区或撤销待处理标识并放置合格标签;同时将选出的不合格品及评审为整批退货的产品隔离标识通知退货,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1.4库房根据相关部门的《生产计划单》(用于零件库作零件配送准备)《领料单》(作零件库向代管库领料等用)或《装车单》等,办理产品的出库及配送手续,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无误后,签字出货并及时销账销卡。

4.1.5库房需先核实待发产品(如从大包装中拆出的小包装)标识清楚后,才能发放,必要时补充产品标识。

4.1.6凡错领、错发、工艺更改、顾客要求等原因,已领出物资可退回库房,库房核实其合格标识或根据重检合格证明办理退库手续,因生产计划中途变动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材料及多余的零部件,由领用单位自行妥善保管。

4.1.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采购物资质量缺陷或材质不符时,可填《不合格品处理单》经评审后退库或直接用《领料单》红字填写办理退库手续,库房应将其放置于隔离区,放上标签及标识。库房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列出清单报告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向供方追溯责任和索赔。

4.1.8每一笔出入库数量都要即时在《存料卡》上予以记录,每天下班前统一进行账务清理,做到日清日结。

4.1.9对于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需领用或更换的元器件,领用时必须拿原件更换,并做好记录。

4.2.物品的堆放

4.2.1库房主管负责所有贮存区域的规划,编制《仓库定置管理图》,编排区、架、层、位号码(即四号定位),除代管库按供应商分类存放外,其余库存物资应按用途、性能、规格,运用立体贮存方法确定摆放位置。

4.2.2物品分区、分类排放整齐,标识清晰可见。

4.2.3库存物资尽量上架存放,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固及易取,不能上架的物品,在没有包装或盛装容器和托盘的情况下,应铺垫底物(如地台板)后落地堆放。

4.2.4易损物品、危险物品,顾客提供的产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的标识。

4.2.5堆放的位置、高度或使用的容器,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公司规定。

4.2.6同一批产品因存放位置的限制,需要存放在同一仓库不同的地点时,选择其中一处放置《存料卡》,卡中注明其余产品的存放位置,在其余产品的标识中需备注“卡见XX号”。

4.3.存量控制

4.3.1库房中各类物资均应设定安全库存量,代管库的物资也应设定最小和允许最大库存量。采购物资和成品的安全库存数分别由采购和销售提出经库房和财务会审,公司主管批准后实施。

4.3.2当库存物资发放至库存量下限时,库房负责人应及时提出补充的要求。

4.3.3采购部门根据库存物资的变动情况结合次月的生产计划编制出每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库存物资始终保持在规定的上限和下限之间。

4.4.存期控制

4.4.1物品贮存期限起始日期规定。贮存期限起始日期的计算分三种情况:包装上有出厂日期时,依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如果没有注明出厂日期,但须做进货检验时,从检验合格日开始计算;如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则根据入库日期开始计算。

4.4.2库存物品的外包装上贴上月度标签,分别用红、黄、蓝、黑(或深棕)、白(或银灰)、绿代表1—6月或7—12月。每超过6个月应加贴一张同色标签。

4.4.3各种物品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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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人,在重庆汽车行业从事质量工程师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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