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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解放初期商业的现状及恢复
第一节解放初期的商业现状
1948年12月底,我县全境解放,党和人民政府着手组织、稳定物价、活泼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时期,私营商业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翌年7月,发动农民集资,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商业,并在本县建立了最早的国营商业—河北省专员公署粮库大兴分库〔也称大兴地粮库〕。当时,全县共有商户1485个,从业人员2444人。其中粮食大兴分库有15人,供销社有职工60人,商业网点8个;私营商业1410户,从业人员2369人,全年销售总额为1084.8万元。为活泼市场,积极扶持私营商业的恢复和开展,以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1953年起,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统购统销,供销合作社在集镇和自然村扩大零售网点,增设采购,根本上控制了全县农副产品经营业务。1954年至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并先后建立了大兴县农产品采购局和大兴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黄村、庞各庄、青云店等较大集镇恢复了集市贸易。1956年底,全县有商业网点〔含纯商业、饮食业、效劳业、修理业,下同〕计930个,从业人员3030人,其中,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计73个,从业人员1573人;私营商业网点857个,从业人员1475人。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1657.4万元。从以上私营商业与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的数字比照可以看出,全县以国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集市贸易为补充的商品流通体系已初步形成。
第二节私营商业及公私合营商业
一、私营商业的概况
1949年建国前,全县有私营商业1410户,从业人员236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刚刚起步,一局部私营商业先后歇业。1951年,党和政府为了全面恢复、开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调整了公私关系,采取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资金和货源上对私营商业给予照顾,使私营商业得到不断开展,这个时期被誉为私营商业的“黄金时代”。当时,全县私营商业主要集中在庞各庄、黄村、榆垡、礼贤、青云店、采育六大集镇,行业非常齐全,狼垡、南各庄、安定、魏善庄和凤河营五个较小集镇行业较少。该年底,全县有私营商业1461户,从业人员2484人。私营户数及从业人员数都到达了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的历史最高水平。这些私营商业大多是一店一人,有铺面并终年经营的有18个行业,406户,从业人员643人,其中纯商业有杂货店、棉布业等12个行业,259户,从业人员443人。饮食业有旅馆、酒馆2个行业,89户,从业人员116人。效劳业有照相业、理发业、旅店业和浴池业4个行业,58户,从业人员84人。自建国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前,全县私人商业、饮食业、效劳业均由县工商行政、税务和工商联合会等部门管理。1954年4月,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我县对私营商业的重点行业开始进行改造,年底,全县私营商业计1222户,从业人员2087人,根据私营企业规模和性质,确定了“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饭店”、“合作小组”等改造形式。首先纳入合作店〔组〕的有492户,602人;纳入经销的有367户,369人;过渡到供销合作社的有117人。为了保障企业正常开业,国家银行发放贷款24570元,给予了必要的资金支持。1956年初,改造后的门店先后开业。当年底,尚有私营商业857户,从业人员1457人。次年继续对私营商业861户,1110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年底,私营商业改造根本结束。
二、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个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也是一个长时期的工作,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步调逐步进行,必须防止“右倾”或“左倾”的偏向发生,最主要是要防止盲目冒进情绪的滋长。因此,要必须作好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行分业进行排队,根据情况作出改造的具体方案,然后统一进行改造。
对资本主义私营商业的改造,根据“国家需要、我有力量,他能生活”的方针逐步进行。当时,我县已经是或根本上是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有专业代销店〔主要指粮食〕和烟酒分销店,再就是新开展的批购零销,应对其加强领导,防止其投机倒把进行非法经营,使其有利可图。对代销店和批购零销,要总结经验,稳固成果,并努力开展批购零销商业。对全部按方案,由国家进货,按国家牌价出售,不受现金管理的商业,可先试办一两户,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对局部按方案由国家进货,按国家牌价出售的商业可有方案地开展。
根据中央“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在城市和较大集镇,由国营贸易负责,在农村由供销合作社负责”的指示,我县的私营商业改造工作由县供销社负责。在改造的对象上,贫困独立经营的小本商业和商业资本家,进行区别对待。对农业兼营商业者,随着农业互助合作的开展使其逐渐转入农业,对依靠商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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