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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99
CCSA90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963—XXXX
代替GA/T963-2011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sforsettingroadtrafficsafetypublicityandeducation
facilitie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963-XXXX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的分类、规格、设置要求,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的内容和更新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场所、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
审验教育(以下简称两个教育)现场教育、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交通管理服务站(农村交通安
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场所,以及道路沿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的设置。其
他场所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980警用宣传车(交通安全宣教)设备技术要求
GA/T1050汽车安全驾驶教育模拟装置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roadtrafficsafetypublicityandeducationfacilities
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具、载体和设备等。主要包括:标语牌、条幅标语、事故残
骸车展台、宣传栏(橱窗)、墙(板)报、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播放设备、多媒体触
摸屏、交通安全体验设备、交通安全宣传车等。
4宣传教育设施
4.1分类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按照设置方式,可分为:
a)固定式宣传设施。固定或长时间放置的宣传设施。主要包括:标语牌、固定式事故残骸
车展台、宣传栏(橱窗)、墙(板)报、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播放设备、多媒体触摸屏、
交通安全体验设备等。
b)移动式宣传设施。可临时放置的宣传设施。主要包括:条幅标语、宣传展板、电子显示
屏、交通安全体验设备、交通安全宣传车等。
4.2规格
4.2.1宣传栏(橱窗)
1
GA/T963—XXXX
固定在地面或墙体,由眉头和主体组成。眉头宜高0.25m以上,主体宜长2.5m、高1m以上。
宣传栏(橱窗)结构示意图参见附录A中图A.1。
4.2.2墙(板)报
墙体的固定区域或黑板,规格同宣传栏(橱窗)。
4.2.3宣传展板
展板主体宜高0.85m,宽0.6m以上。
4.2.4事故残骸车展台
由门楣和底座组成。门楣宜高0.4m以上,以文字点明主题;底座宜长3.5m、宽2m以上,以
图文并茂的形式简要介绍事故经过与结果。事故残骸车展台结构示意图参见附录A中图A.2。
5设置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应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进行设置。图片、文字类设施应保持整
洁、美观、完好,不能有遮挡,字迹应清晰可辨。电子、机械类设施应保持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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