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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审查,审核、调查,或者说是对某项事情、情况的核实、核查。
也指软件工程中的一个步骤。
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于
2015年10月19日发布,共分五个阶段,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文件发布: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各县(市、区)
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机关党
委,省属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研究制定《贵
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将《规
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规程》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要措
施,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
高全省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
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
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规程》
的学习、宣传和实施。
要分级分类抓好《规程》的培训,2015年12月31日前覆盖到
所有基层党支部,各级组织部门、部务会成员要带头学习、掌握文件
精神,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培
养一批熟知政策、熟悉流程、精通发展党员业务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培训情况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我部组织一处。
我部将在2016年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贯
彻执行《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9日
规程全文:
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编制)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由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做好
以下几项工作:
1.审看递交程序。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
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
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一般人员申请入党,主要向
这两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
入党申请。一般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
提出。
2.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
申请入党条件;审看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附参考模板
1-1);审看入党申请书是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入党,
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
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
的态度和决心;(4)入党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以及签
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
3.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经审核符合以上接收条件的,党支
部应及时向入党申请人书面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附参考模
板1-2)。
4.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党支部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后,
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后续的相关资料按时统一装入党员
个人档案(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具体要求见本规程第二十五条)。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
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人谈
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
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记录谈话情况。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应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写明与入党申请
人谈话的时间和方式;(2)简要记录和入党申请人怎么谈话,谈了
些什么;(3)写明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
的总体看法。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并在
书面记录上签名(附参考模板1-3)。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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