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监察、巡视、督查法规行为定性与处理处罚依据.docVIP

违反监察、巡视、督查法规行为定性与处理处罚依据.doc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4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违规监察巡视督查,相关单位整改未果拒不服相关人员不配合调查及伪作隐瞒情节

违反监察、巡视、督查法规行为定性与处理处罚依据

01.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四十九条?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六十二条?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令〔2020〕46号)

第六十一条?有关机关、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该机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第六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的;

02.有关人员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六十三条?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令〔2020〕46号)

第六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二)拒不配合或者阻碍调查的;

03.有关人员向监察机关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六十三条?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令〔2020〕46号)

第六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四)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04.有关人员对监察机关的调查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六十三条?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令〔2020〕46号)

第六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二)拒不配合或者阻碍调查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05.对监察机关的调查有关人员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令〔2018〕3号)

第六十三条?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2】《中华人民共

文档评论(0)

咨询叨叨叨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企业信息化,EA框架,战略规划,流程重构,EBPM方面交流与学习。熟悉大型ERP,PLM系统,以及基于ARIS系统的EA架构搭建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