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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40
CCSX00
团体标准
T/GBAS31—2023
质量安全要求通则
Generalstandardforqualitysafetyrequirements
2023-10-26发布2023-10-26实施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发布
T/GBAS31—2023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通用要求3
4.1一般要求3
4.2禁用物质3
4.3食品添加剂3
4.4农药残留4
4.5兽药残留4
4.6其他污染物5
4.7微生物5
附录A(资料性)禁用物质名单6
附录B(资料性)本文件中引用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全称和简称14
附录C(资料性)食品分类系统16
参考文献115
表A.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6
表A.2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单9
表B.1本文件中引用相关法规的全称和简称14
表C.1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食品添加剂食品分类交叉参照表17
表C.2GB2760与GB2762、GB2761食品分类交叉参照表70
表C.3GB2762、香港规例第132V章及澳门行政法规第23/2018号食品分类交叉参照表93
表C.4GB2763、GB2763.1、香港规例第132CM章及澳门行政法规第10/2020号食品分类交叉参照表
104
T/GBAS3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与T/GBAS30《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及其他质量安全要求构成同时符合中国内地、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要求的基础性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食品检验所、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澳门市政署、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华南农业
大学、暨南大学、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泽淳、雷毅、陈子慧、吴淑君、李紫纬、冯志强、黄家兴、李鹏、雷红涛、
丁郁、黄艾武。
III
T/GBAS31—2023
质量安全要求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的一般要求以及食品中禁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的通用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时流通的各类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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