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B 7331-2003 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规程.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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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B21

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331—2003

代替GB7331—1987

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规程

Plantquarantinerulesfor

potatoseedtubersproducingareas

2003-06-02发布

2003-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I

GB7331—200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7331—1987《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规程》。

鉴于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的组织形式、马铃薯的检疫性、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类、检测检验技术等都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对GB7331—1987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程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私营农场、农户;检疫性有害生物中增加了1995年农业部新公布的检疫对象——马铃薯甲虫;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增加了国际马铃薯检验标准中列入的马铃薯青枯病。在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疫措施、药剂防治、田间鉴别等方面,增加了马铃薯甲虫和马铃薯青枯病的内容。为了和国际接轨,规程引进

了国际检疫措施标准中关于非疫产地及非疫生产点理念。名词术语和概念与有关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部马铃薯检测中心、四川省植物检疫站、甘肃省

植保植检站、陕西省植保工作总站、四川省凉山州植保植检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先誉、李学湛、宁红、贾迎春、杨桦、王成华。

本标准委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198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GB7331—2003

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种薯产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健康种薯生产、检

验、检疫、签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马铃薯种薯产地检疫的检疫机构和所有繁育、生产马铃薯种薯的各种单

位(农户)。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产地

因植物检疫的目的而单独管理的生产点。

2.2

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机构对植物及其产品(含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下同)在原产地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

括田间调查、室内检验、签发证书及监督生产单位做好选地、选种和疫情处理工作。

2.3

有害生物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物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

2.4

限定有害生物

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2.5

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

防治的有害生物。

2.6

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一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它在供种植的植物中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预期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

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方境内受到限制。

2.7

马铃薯健康种薯

按照本规程所列方法进行检查和检验,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率符合

本规程所定标准的种薯及种苗。

2.8

脱毒种薯

应用茎尖组织培养技术繁育马铃薯脱毒苗,经逐代繁育增加种薯数量的种薯生产体系生产出来用

于商品薯的合格种薯。

2

GB7331—2003

3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3.1检疫性有害生物:

马铃薯癌肿病Synchytriumendobioticum(Schilb)Per.

马铃薯甲虫Leptinotarsadecemlineata(Say)

3.2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马铃薯青枯病菌Pseudomonassolanacearum

马铃薯黑胫病菌Erwiniacarotovors

马铃薯环腐病菌Clavibactermichiganensis

3.3各省补充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

4健康种薯生产

4.1种薯种植地的选择

4.1.1种薯地应选在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区,或非疫生产点。

4.1.2繁育者于播种前一月内向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申报并填写“产地检疫申报表”(见表1)。

表1产地检疫申报表

申报号:

作物名称:

申报单位(农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种植地点

种植地块

编号

种植面积/

667m2(亩)

品种

种苗

来源

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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