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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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相关职责解读

七月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1页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90条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修改决定。?概况修改着重处理三方面问题:(1)强化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办法职责;(2)职业病诊疗判定难问题;(3)监管体制不顺畅问题。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2页

《职业病防治法》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作为首要立法目标;预防:前期预防(包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三同时”、宣传教育等制度,由安监部门负责)、劳动过程防护(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控制:改进工作条件,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符合标准(安监部门监管及服务促进落实责任)。?概况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3页

概况新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共90条(增加11条)安监部门职责共35条35条中,由原法中“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5款;修改为卫生、安监部门共同负责11款;修改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7款;修改为“相关主管部门”1款;新增7款。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4页

第一章总则(共13条,其中3条相关)第二条本法适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调整并公布。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配套法规和文件:《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108号):十大类115种(正在组织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5页

第一章总则(共13条,其中3条相关)第九条国家实施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6页

第一章总则(共13条,其中3条相关)????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观念,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能力。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7页

第二章前期预防(共7条,其中6条相关)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设置除应该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置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该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其它要求。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配套法规和文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安全监管局负责(中编办104号文件)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8页

第二章前期预防(共7条,其中6条相关)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原因,应该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收监督。????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订、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详细方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配套法规和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总局令第48号,年)《煤矿职业健康统计制度》(安监总统计〔〕80号)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9页

第二章前期预防(共7条,其中6条相关)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汇报或者预评价汇报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相关部门不得同意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新法赋予安监部门权力与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解读专家讲座第10页

第二章前期预防(共7条,其中6条相关)第十八条建设项目标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该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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