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钦——民事立法者的角色--从公私法的接轨工程谈起.docVIP

苏永钦——民事立法者的角色--从公私法的接轨工程谈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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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法者的角色

-─从公私法的接轨工程谈起

苏永钦

上传时间:2005-11-2

前言

狭义的民事立法者当然仅指做成立法决定,赋予其法律生命的机关,在中国大陆,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二条)。但法律同时包含政策和规范技术的层面,理想的立法一定要兼具二者,这是两个世纪前萨维尼就已经提出的看法[1]。现代法律反映不同利益的折冲,并为理顺规范间的关系,产出的过程更是越来越复杂,许多部门、专家都有机会参与,而实质上发生一定的影响力,此所以嗣后要作「立法主观目的」的法律解释时,往往连确认某规定的始作甬者都不容易[2]。总之,广义的民事立法者可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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