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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韵房地产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中介服务确认书
(厂房带看专用)
客户编号:
甲方(承租/购买方):
乙方(中介/居间方):置韵房地产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承租?购买?的厂房(物业)媒介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媒介服务,特订立本协议。
合同双方都必需严格按《合同法》共同遵守执行。按“委托事项”要求,乙方为甲方落实本合同“委托事项”的专项服务。并按甲方要求的细则、情况、内容随时向甲方通报和开展工作。
乙方受甲方委托媒介/居间的厂房的业务后,乙方立即展开媒体宣传、渠道推广、信息发布等专项服务,尽快找到合适甲方需求的物业,早日带看,促成交易。
对于甲方(包括甲方的亲戚、朋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有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联或合作关系的企业或个人等有关联的第三人)成功租赁或购入经乙方所介绍带看之物业(含以合作、股权转让、重组等方式,间接承租或购入所介绍之物业),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租赁的 个月租金/买卖成交总价 %作为佣金(间接承租或购入仍按介绍之物业支付佣金)支付佣金的时间为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时。
甲方承诺,在通过乙方实地带看物业后,不会再直接、间接通过其它经纪公司或个人与该物业之业主(或其他权利人)联系,若经乙方带看之物业由甲方(或甲方的亲戚、朋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有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联或合作关系的企业或个人等有关联的第三人)不经乙方与业主(或其它权利人)私下联络的,均为恶意跳单的违约行为,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列明之标准支付乙方租赁的壹个月房租金/买卖总价1%作为佣金,同时应按照前述佣金标准向乙方支付3倍的违约金。
看房记录:
名称及地址:甲方公司: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车牌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置韵房地产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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