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课件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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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或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害之间,导致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1)由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单一原因主要指事故的近因只有一个,属于承保风险或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则仅负责赔偿由于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

2)判定多种原因相关联造成的损失的近因

1)保险单未列明的其他风险导致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一般属保险责任,应予赔偿。

2)除外责任风险导致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3)承保风险导致除外风险造成的损失,一般应予赔偿。;;;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

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按照重置成本扣除保险标的残值;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确定扣除比例;

汽车保险是不定值保险,可能出现不足额保险,只能根据保险金额按比例赔偿;

存在其他事故责任人,保险人先赔偿,然后代位追偿,当然被保险人同意也可直接扣除;;现金给付:财产保险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汽车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就是采用这一补偿方式;

重置:保险人重新购置与保险标的相同或相似的物品,玻璃单独破碎险;

修理:保险人采用修理的办法,车损险中常采用这一形式;;3)损害补偿的派生原则;保险的代位,指的是保险人取代投保人的求偿权和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分摊原则也是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而与财产保险业务中发生的重复保险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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