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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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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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下达《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的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计划号是T-339,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1.2工作过程

(1)成立起草组,分工与资料收集

2023年12月,项目正式立项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行业中各相关方初步确定起草组范围,讨论标准具体框架结构及版块分工,并针对标准制修订要求组织安排后续工作。

标准起草组搜集了国内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资料,包括《“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EU)2023/1542、《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管理政策。

基于对上述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标准起草组初步创建了标准提纲,明确了此标准的框架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形成了标准草案。

(2)起草组会议讨论

2023年2月21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起草组2023年第1次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整车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与回收利用企业的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研究进展的报告,结合动力电池生产和梯次利用企业的需求研讨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标准制修订的方向与目标。

起草组会议集中讨论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中的问题分析及希望电池生产设计考虑的要素建议》等议题。分析与研究了我国梯次利用过程、应用场景和行业难点。梯次利用企业和回收利用企业指出目前梯次利用企业在梯次利用过程中存在拆解效率低、缺乏电池数据、电池重组难度大等问题,并建议从电池结构件标准化、采用可降解胶水、共享电池数据信息等电池可梯次性设计方面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引导电池生产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和梯次利用企业共同合作,促进梯次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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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次起草组会议讨论

2023年9月27日下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于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起草组2023年第2次会议。会上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国家标准草案进行详细讨论,明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及主机厂应提供的信息与标识要求部分、增加不同应用场景下电池模块梯次利用于低速电动车时应满足的要求、电池管理系统的软件复位功能,明确高压接插件应使用GB/T37133中的标准件等。并提出应考虑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中针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的电池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兼顾考虑通信协议的相关问题。调整附录A与附录B的要求。

(4)第三次工作组会议讨论

2023年10月24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会议在西安召开。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整车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与回收利用企业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结合动力电池生产和梯次利用企业的需求讨论与完善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标准文本,删除了电池模组结构参考设计要求,电池管理系统相关内容移至附录等。具体修改意见详见下表1。

表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5部分:可梯次利用设计指南》修改建议

序号

章条号

修改为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新品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包的设计。”

2

3术语

删除来源,已经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进行引用

3

4一般要求

对应电池护照要求,增加标牌与变迁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

表1

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提供的信息,对比电池护照中的相关信息,重点还是电池护照相关信息是否可以对接,标牌标签信息体现、电子标识的信息体现。将将电池护照中与梯次利用有关的信息,摘抄到表格中。对比后,保留相同的,增加没有的,目的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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