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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新媒体时代如何做好检察工作

随着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跨步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手机等媒介的广泛使用不仅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也对现阶段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能发消息”的时代,检察工作处于公众视野和媒体的聚光灯下。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民众认可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做好检察工作,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认清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正视并克服当前检察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借力”新媒体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一、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一)信息的指数型传播容易引发涉检“舆情危机”

新媒体时代,信急发布更为自由,传播速度也更为迅速,尤其是互联网的交互性、及时性、无限性、共享性等特征,更使得信息传播呈现指数型爆炸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负面信息、观点极易在短时间内膨胀、发酵,形成不可控的网络舆情危机。而在公众和媒体对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关注度越来越高的当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恰好处在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甚至是检察干警的日常言行举止,都可能被放大成为公共事件,成为舆情危机的导火索,给检察工作带来困扰的同时损害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公信力。

(二)公众的“舆论审判”妨碍正常司法活动

新媒体特别是网络的发展激发了人们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热情,人人都可以匿名地在网络上发表言论、针贬时弊。微博、微信、网络论坛都己成为公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和途径。必须承认,公众的舆论监督给检察工作带来了积极意义,不仅提供了案件信息的线索,还推动了司法公开的进程。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网民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匿名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盲目跟风的群体特质,导致了大量不负责任、偏激不理性的言论泛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混淆了社会视听,那些涉及到具体案件的网络舆情甚至形成了道德层面的“舆论审判”,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公正司法。

(三)网络监督热情高涨倒逼信息公开进程

新媒体拓展了社会公共空间,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政议政的便利,使得“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社会公众也已经习惯利用新媒体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网络舆论压力倒逼着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司法厂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各项权益。特别是在当前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如何利用新媒体推动司法公开、化解社会矛盾、聆听民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成为检察机关不得不面对的新挑战。

二、检察机关应对新媒体形势存在的不足

面对新媒体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一些检察机关还末能积极适应,主动出击,在思想观念、能力建设、舆情应对方法上还存在不足。

(一)思想观念陈旧,认识不足

一些检察机关对新媒体的认识不透彻,态度呈现两极分化。一方面对新媒体重视不够,对网络舆情中负而信息的危害性估计不足,不重视网络舆情,麻痹大意;另一方面,观念落后,把新媒体当做高深莫测的事物,持怀疑、敌对态度,认识不到应对舆情、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每个单位和干警的责任和义务,有的因为怕捅篓了、惹麻烦,连官方网站的政务平台、政务信箱也未能启用。思想观念的滞后导致行动的迟缓,处境的被动,难以有效应对突发涉检舆情危机。

(二)媒介素养培育滞后,投入不足

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对新媒体的重视不够,人财物上投入不足,干警的媒介素养跟不上新媒体发展环境,对现代信息条件下新媒体沟通技能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掌握。例如,不会利用网络技术检测手段及时发现网络舆情的苗头;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反应迟钝、表态不及时,手段只停留在封、堵、捂、盖、删等简单的方法。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新媒体环境要求检察干警不仅要了解媒介运作的基本规律,掌握新媒体相关技术,还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敏锐的政治眼光。只有这样,才能具备舆论导向能力和舆情危机处置能力,不少检察机关都缺乏这样的专门人才,应对起网络舆情来力不从心。

(三)应急制度不健全,长效机制匾乏

检察机关在运用新媒体与社会建立沟通方面,虽时有亮点出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尚末形成制度性的长效机制。除了检务公开有章可循以外,其他方面如新闻发布、线索收集等方面尚未形成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即使有相关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落实不到位、不主动的现象,更没有形成风险评估、舆情监控、应急响应、事件处置的整套长效工作机制。

三、多管齐下,借力新媒体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面对新媒体发展带来的全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迎难而上,打破一些陈旧观念、传统做法的束缚,克服畏难情绪和实际工作中的短板,以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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