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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餐饮中常见的危害原因
——生物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
——物理性危害;危害原因一:生物性危害
生物性危害包括:
病原性微生物
病毒
寄生虫;
(一)病原性微生物;(二)病毒;(三)寄生虫
寄生虫一般寄生在宿主体表或体内,通过食用携带寄生虫的食品而感染人体,也许出现淋巴结肿大、脑膜炎、心肌炎、肝炎、肺炎等症状。例如人们比较熟悉的猪囊虫病,就是人们食用了未煮熟的囊虫病猪肉而被感染。
寄生虫污染食品的途径有如下几种:一是原料动物患有寄生虫病,二是食品原料遭到寄生虫卵的污染,三是粪便污染、食品生熟不分。;危害原因二:化学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一般可分为:
天然的化学危害
添加的化学危害
外来的化学危害。;(一)天然的化学危害;(二)添加的化学危害
添加的化学危害是人们在食品加工、包装运送过程中加入的食品色素、防腐剂、发色剂、漂白剂等,假如超过安全水平使用就成为危害。
(三)外来的化学危害
外来的化学危害重要来源于如下几种途径:一是农用化学药物,如杀虫剂、除草剂、化肥等的使用。二是兽用药物,如兽医治疗用药、饲料添加用药在动物体内的残留。三是工业污染如铅、砷、汞等化学物质进入动植物及水产品体内,食品加工企业使用的润滑剂、清洁剂、灭鼠药等化学物质污染食品。
化学危害对人体也许导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影响人体发育、致畸、致癌甚至致死等后果。;;二、食物中毒的防控原则;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几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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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食物中毒的防止控制;(一)食物中毒的特点;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点;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点
?1、发病与进食具有的化学物食物有关;
?2、潜伏期短,最短的10min;
?3、病情重,可出现特性性的临床体现;
?4、整年均可发生,无季节性;
?5、剩余食品或呕吐物、胃内容物可检出毒物。;真菌毒素食物中毒的特点
?1、特定的食物品种,如野蘑菇,霉变麦子;
?2、或引起中毒的食物表面有霉或有霉变;
?3、毒素耐热;一般加热不能破坏毒素;
??4、毒素没有传染性,也不产生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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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种常见的食物中毒
;1、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海产品)。;2.葡萄球菌食物中毒;3.亚硝酸盐中毒;从食品卫生角度讲,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如香肠、肴肉、狗肉等的生产中可以使用,其重要作用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菌和增强风味,但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国标GB5009.33#0;96规定,肉制品中,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30mg/kg,并妥善保管。
防止措施:
①蔬菜应妥善保留,防止腐烂,不吃腐烂的蔬菜;
②食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寄存长时间后再食用;
②勿食大量刚腌的菜;
④不要在短时间内吃大量叶菜类蔬菜;
⑤限制肉制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用量;
⑥防止误用误食。
中毒症状:
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3小时,中毒的重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4.四季豆(刀豆、扁豆)食物中毒;5.马铃薯(洋山芋)食物中毒
中毒原因马铃薯发芽后可产生龙葵碱,龙葵碱对胃肠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并能引起脑水肿,充血。此外,对红细胞有溶血作用。
中毒症状一般在进食后10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先有咽喉抓痒感及灼烧感,上腹部灼烧感或疼痛,其后出现胃肠炎症状,剧烈呕吐、腹泻,可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和血压下降。此外,还可出现头晕、头痛、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死亡。
防止措施马铃薯应低温贮藏,防止阳光照射,防止生芽。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易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龙葵碱。;6.豆浆(生豆浆)食物中毒;8.河豚鱼食物中毒
河豚鱼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具有剧毒物质的鱼类,河豚鱼体内具有大量的河豚毒素,有剧毒,尤其是卵、卵巢、肝脏的毒力最强。盐腌、日晒、加热、烧煮等措施都不能破坏其毒素。
中毒原因大多因误食而引起,有的也因喜食,但在烹饪时,未将毒素除尽而引起中毒。
中毒症状一般食后半小时至3小时出现症状,轻度:唇、舌、指尖发麻。重度:感觉神经末梢麻痹,运动神经麻痹,引起眼睑下垂,肌肉麻痹,共济失调,言语不清。严重者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防止措施要理解其危害性,做到对的识别河豚鱼,不私自购置制售河豚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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