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调分析和总结.docx

  1. 1、本文档共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院调、停、代课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堂管理,使教学计划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课程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允许调、停、代课。

任课教师如因病、事等原因(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和会议通知书等证明)不能按时授课的,应向教研室主任、系(部)负责人请假,并填写《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调、停、代课申请及通知单》(一式三份),因事调课,至少提前3天办理调、停、代课手续,经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后方有效。

教务处审批同意调、停、代课申请并签署意见后,一份留存备案,一份由教师所在系(部)留存,一份由教师本人留存。涉及多媒体教室的还应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表。

调、停课申请批准后,任课教师应尽快通知到学生。

各系(部)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涉及调、停课时,必须事先报请教务处批准,否则不得安排。

对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停、代课的系(部)或教师个人将按照《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调、停课安排统一由教务处提出办法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因全校性的统考(四、六级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而产生的调、停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倒休的,因倒休而耽误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找合适的时间给学生补课。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四年十二月

文档评论(0)

tianya189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阳新县融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22MA4ELHM75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