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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明方法:
(1)用简单的证明略为复杂的。
例2.1.1证明吸收律A+ABA+B
证:A+ABA(B+B)+ABAB+AB+ABAB+AB+AB+AB
A(B+B)+B(A+A)A+B
(2)用真值表证明,即检验等式两边函数的真值表是否一致。
例2.1.2用真值表证明反演律ABA+B
二、逻辑代数的基本规则
1.代入规则
对于任何一个逻辑等式,以某个逻辑变量或逻辑函数同时取代等式
两端任何一个逻辑变量后,等式依然成立。
例如,在反演律中用BC去代替等式中的B,则新的等式仍成立:
ABCA+BCA+B+C
2.对偶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L进行下列变换:
·→+,+→·
0→1,1→0
L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L的对偶式,用表示。
对偶规则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相等,
那么它们的对偶式也一定相等。
基本中的l和2就互为对偶式。
3.反演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L进行下列变换:
·→+,+→·;
0→1,1→0;
原变量→反变量,反变量→原变量。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L的反函数,用L表示。
利用反演规则,可以非常方便地求得一个函数的反函数
例2.1.3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LAC+BD
解:L(A+C)(B+D)
例2.1.4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LAB+C+D
解:
LA+BCD
在应用反演规则求反函数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保持运算的优先顺序不变,必要时加括号表明,如例2.1.3。
2变换中,几个变量(一个以上)的公共非号保持不变,如例
2.1.4。
三、逻辑函数的代数化简法
1.逻辑函数式的常见形式
一个逻辑函数的表达式不是唯一的,可以有多种形式,并且能互相
转换。例如:
其中,与—或表达式是逻辑函数的最基本表达形式。
2.逻辑函数的最简“与—或表达式”的标准
1与项最少,即表达式中“+”号最少。
2每个与项中的变量数最少,即表达式中“·”号最少。
3.用代数法化简逻辑函数
(1)并
运用A+A1,将两项合并为一项,消去一个变量。如
LA(BC+BC)+A(BC+BC)ABC+ABC+ABC+ABCAB(C+C)+AB(C+C)
AB+ABA(B+B)A
2吸收法。
运用吸收律A+ABA,消去多余的与项。如LAB+AB(C+DE)AB
3消去法。
LA+AB+BEA+B+BEA+B+E
4配
LAB+AC+BCDAB+AC+BCD(A+A)AB+AC+ABCD+ABCDAB+AC
在化简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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