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服务专员工作与管理规范.pdf

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服务专员工作与管理规范.pdf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CS03.120.01

CCSA00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35—2024

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

服务专员工作与管理规范

Collaborativeserviceforthequalityinfrastructure

—Servicespecialistworkandmanagementnorms

2024-06-28发布2024-06-28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工作能力和要求1

6职业素养2

7工作流程2

8工作内容和要求2

需求收集2

服务准备2

确认需求2

服务实施2

服务总结4

监视测量与评价考核4

持续改进4

附录A(资料性)需求登记表5

附录B(资料性)工作日志6

附录C(资料性)服务专员满意度评价表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及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核查验中心、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院、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市场监督

管理所、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厦门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厦门科湖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弘、吴娇红、张钰雰、张春环、宣寒冰、严绍德、江小剑、丁沪闽、何奕川、

方葳、康品春、柳坚、黄耀庭、张潇翎、黄莉莉、林国松。

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

服务专员工作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服务专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能力和要求、职业素养、工作

流程、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中,面向特定服务对象,对接需求、接受委托并提供全程服

务的人员工作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502/T134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3502/T13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设立服务专员应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匹配、专业高效的工作原则。

协同服务管理机构应指导监督服务专员工作,为服务专员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协同服务管理机构应建立服务专员选择与评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绩效评估。

协同服务管理机构应搭建服务专员库,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精准对接、资源配置、协同服务等。

5工作能力和要求

服务专员应熟悉国家、省市质量基础设施相关政策,掌握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

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各个阶段的特点及任务。

服务专员应了解协同服务相关技术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内容,掌握协同服务平台资源情况,具

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线上服务有关操作。

服务专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策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私信】删除!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31312413300004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