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监控与预警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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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监控与预警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监控与预警系统二期工程,已经公开招标落实施工单位,将于近期内开工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滨江镇

(2)工程规模: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监控与预警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参考价为15万元(含监理所发生的监理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4)本工程的付款方式:工程期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付35%,余30%待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业主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需提供泰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税务部门出具的工程票据)。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监控与预警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1名、专监1名、监理员1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证书单位与工作单位(申请人)一致,且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2)本次招标仅接受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只能有二个在监工程,在泰州市范围以外不得有任何在监工程。

3.2.2专监: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江苏省范围内最多只能有二个在监工程,在江苏省范围以外不得有任何在监工程。

3.2.3?监理员:不得有在监工程。

注:在监工程是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专监、监理员岗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3.5投标人及项目总监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6日下午14:00起至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30,至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招标科4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2)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按照泰建招(2013)2号文《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抽签定标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监理招标参考价下浮5%-8%,级差为一个百分点,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一名代表抽签确定下浮率。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起,2017年10月20日止。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同时递交;

(2)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泰兴经济开发区福泰路1号

联系人:

电话:

丁亚萍

0523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

马梦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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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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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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