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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创项目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普府【2012】64号)和《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普文发【2012】29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12年度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9日
二、材料递交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和申报所需表格请点击链接“上海普陀”网
2、申报材料需同时递交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光盘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核小组(地址:铜川路1321号2号楼1413室)
联系人:胡鸣7476,张晓7448
三、受理时间:
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9日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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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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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文化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普文发〔2012〕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有关企业: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普陀区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12年10月9日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申报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报材料分《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事业项目申请表》和《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创产业项目申请表》两个类别,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和法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项目策划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项目主要成员、相关绩效指标、项目预算等情况。
???二、文化事业项目需提供:法人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群众文化团队提供由所在街道、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上一年度经费收支清单、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三、文创产业项目需提供: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盖章)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单位财务会计报表。
???四、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受理:
???一、已获得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或本区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三、申请单位或个人违反本细则规定的。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五、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四章?项目评审和拨款
???第十二条(评审流程)
???一、资格审查
???普陀区文化局牵头负责受理项目的汇总工作,由审核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评审
???审核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的建议方案,提交审核小组讨论。
???三、批准公示
???审核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的具体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最终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
???评审分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两个行业领域进行,分别由行业专家、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等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拨款支付)
???公示结束后,根据审核小组批准支持的金额方案由区财政局以一次性或分期拨款的方式予以拨付。对于分期拨付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实施进度报告》,由审核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局将拨付下期款项。
第五章?评估与监管
???第十五条(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应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遵守国家财政纪律和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项目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支持款项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
???审核小组对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监管和验收,项目单位须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审核小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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