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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

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

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

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

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

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称满一

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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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

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

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2.除上述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确定为相应的

职称级别,并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职称晋级必须通过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条技术员级、见习工程师级、助理工程师级、初级工程师级、中级工程师级必须任职满

一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高一级;高级师级、资深师级、首席师级必须任职满二年以上方有

资格申报高一级;首席师级、副总工级必须任职满四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高一级.公司对初

次评聘各技术职称人数不设比例。一般不得越级申报,但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人员可

提前晋升或越级申报.

第八条破格申报

对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但不够以上职称评定年限资格者,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人员)

开发研制出新产品,并为公司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利润在100万元/年以上)者;提出技

改等建议被采纳者,在等于或高于现有产出及质量的情况下,为公司降低成本在100万元/

年以上者;毕业后未获评任何国家技术职称,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是部门工作的骨

干,为公司作出其它突出贡献者。

第九条比例原则

1。各级别职称人数应保持合理比例,首席师、资深师、高级师:中级师、初级师、助理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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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师、技术员级以下的比例原则上应按此确定:1:4:5。

2。人力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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