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消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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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负责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任务栏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拟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与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涉及: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拟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涉及: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在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署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生产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单位应保证设立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防火检查制度

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涉及: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贯彻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合防火防爆措施的贯彻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营、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立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署名。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涉及: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立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立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

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立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拟定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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