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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优秀人才及优秀创新团队
评选范围和条件
各类优秀人才及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经市政府认定的2011、2012年度本市50强工业企业、
成长型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纳税前10名建筑企业、纳税
前10名商贸服务企业及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国有企业除外。
(二)评选条件
市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
路线,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
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履行职务职责,具有良好的社会声
誉,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在现单位任副总及以上职务连续2
年以上,对现任职企业在销售业绩、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
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或带领现任职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做出
具大贡献。
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科学研究、工业、农业、水利、教育、卫生、
医药、食品、建设、规划、设计、交通、财贸、金融、文化、
体育、艺术、科技管理等各行各业第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
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
拔。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现职党政主要
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
线,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
和开拓创新精神,近两年获得下列成果之一者。
1.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国家部委级、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
上的项目主要完成者;金华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
要完成者;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一项以上(含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
具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交流、招商引资中,提出具有
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在大中型工程(金华市
级及以上重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优
秀设计”或“优质工程”奖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国家部委级或省级农业丰收二等奖及以上、金华
市农业丰收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并对获奖项目积极推广应
用,且具有一定效果或潜在效益的。
5.在企事业单位多年从事科技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
知识,采取重大创新管理措施,成效明显,撰写或发表其管
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
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6.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社科优秀
成果奖三等奖二项以上(含二项),或获得金华市社科优秀
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7.专业技术造诣较深,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重点学术刊
物发表,并获得省科协、省社科联优秀论文二等奖及以上的
主要作者;或获得金华市级或金华市科协、社科联优秀论文
一等奖的主要作者;或学术著作单独成书,并由省级以上出
版社出版的实际撰写者;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检索机构
收录二篇以上(含二篇)的主要作者。
8.在教书育人中成绩显著,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
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级教学名
师”称号的,或为“全国教学比武一等奖”获得者;或为“省
级教坛新秀”(最新届内)、“金华名教师”(最新届内)并在
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教育科研论文二篇以上且至少一篇
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学会二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师或学科带
头人。
9.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并获得“韬奋奖”或“范
长江奖”者;新闻及相关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及
以上,或“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省广播电视奖)的主
要完成者,并在市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省内有一定影响
者。
10.在防病治病、医药科研和医学工作中,学术造诣深,
在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复杂疑难病症及危重病人的诊治、
解决临床实际技术问题和农村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及司法鉴
定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省内卫生、医药、政法等系统中有较
高知名度,“省技术能手”、“金华名医”、“金华市级学科带
头人”或被同行专家公认,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在省内处先进
水平,甚至达到领先水平,实际效果突出,并取得相应科研
成果者。
11.文艺创作、编导、表演在国家级的演出中,获国家
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地厅级一等
奖),或开设由省文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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