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辅导期增购专用发票怎样预缴税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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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辅导期增购专用发票怎样预缴税款

一家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正数发票和负数发票,在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的时候,税务机关在计算预缴税款的销售额时没有扣除负数发票的销售额。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他按照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是正确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先预缴税款。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清单与专用发票记账联进行核对,并确认企业已经缴纳预缴税款之后,方可允许继续领购。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售发票时,须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次发售发票数量:本次发售发票数量le;核定次购票量-本次申购票时结存发票数量。

按照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核,按照现行规定审批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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