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传的增值税发票专项检查究竟是几个意思?.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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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传的增值税发票专项检查究竟是几个意思?

疑问:听说近期税务机关将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有的还传得挺吓人的。我们是刚转为缴纳增值税的营改增纳税人,为此很关注此事,这次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究竟是怎么回事?解答:对于这次全国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近期有两种比较极端的现象,一种是认为事不关己,以为这次检查只是针对营改增纳税人,有部分原增值税纳税人就不以为然,其实这次专项检查就纳税人层面而言,是全体增值税纳税人,商业零售业纳税人还是重点检查对象之一;另一种是无限夸大,尤其是一些过度渲染,其实这也没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是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所在。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这次专项检查已经很明确,基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个别税务机关还存在税收监管和服务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取得发票和正常使用发票等问题。为了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决定从2016年9月10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一、本次检查涉及到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相关情况:(一)检查范围: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开展专项检查。【注:检查对象包括所有增值税纳税人,而不仅仅只是本次营改增的纳税人】(二)检查内容: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否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2.纳税人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3.纳税人是否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4.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否提供。此外,由于“税务机关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发票的投诉举报”属于对税务机关税收监管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的内容之一,而消费者有关发票的投诉举报,很有可能延伸到对相关纳税人的检查和处理,因此,此项内容也将涉及部分纳税人。(三)各地自查:2016年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各省国税局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重点抽查:201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专项检查情况,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其中督促纳税人主动告知购买方有权索取发票问题,将列入税务总局明察暗访工作范围,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因本次专项检查可能给纳税人形成的涉税风险:(一)税务机关将严格执行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税务机关要对发现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同时,要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人信用记录,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二)税务机关将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温馨提示。税务机关要统一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购买方可以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公布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购买方监督。由此可见,本次增值税发票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进行检查,例如“纳税人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据说至今还有一些垄断行业还在要求受票方提供这个证件那个证件才开具专票,理应成为这次检查的重点。要防范风险其实也不难,依法依规开具发票是根本。特别是为了一点利益而违法代开、虚开发票,这是最大的风险,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守法与违法,有时就在一念之间,财务小伙伴们,一旦伸出贪婪之手,收回时很可能就会多了一副“罗马表”,千万别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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