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docx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最新1

一、编辑说明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行业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编辑本指要。

2、本《指要》是根据个人经验、意见编辑,仅供通信线路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一线施工人员在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时参考。

3、本《指要》相关内容与国家、行业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行业规定为准。

4、通信线路工程指:架空线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管道建筑工程、管道线路工程、直埋线路工程。其他通信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请参考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二、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责任

1、承担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管理机构审核注册的通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制定和健全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必须配备专职(兼职)处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专业管理责任人。

2、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十四条的责任。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组织、管理、教育、检查、处罚、奖励、解释、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3、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向企业法人负责,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具体实施对本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颁证、检查、呈报、处罚、奖励事务。

4、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代表企业法人与本企业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定期督促、检查从事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情况。通信线路工程安全生产应实行“目标控制、问责制”的管理办法。

5、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健全完整安全工作记录备查。

6、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为本企业从事“高、危岗位”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本企业员工购买、配置安全生产劳动防护、保护用品的义务。

8、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对通信线路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通信线路项目安全管理应做到“六同时”。

(1),通信线路施工项目立项与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同时。

(2),签定施工合同与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

(3),购置施工原材料与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及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

(4),通信线路施工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时。

(5),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

(6),通信线路施工项目总结与安全生产管理总结同时,对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应按国家规定做到“三不放过”。

三、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1、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是从事“高、危岗位”作业的群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有接受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有获得从业劳动防护、保护的权利,有获得“高、危岗位”从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从业意外伤害治疗、赔偿的权利。

2、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有保证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3、未经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4、未经相关通信专业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5、通信线路施工人员有保证通信线路建设安全生产的义务,不得“违章、违规”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对生产管理人员违反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可同时向主管上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诉、举报。

6、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咨询、质询的权利,只要不是涉及企业机密的事项,相应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必须直接正面回复。

7、通信线路施工人员在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1)、施工任务和操作方法明确。

文档评论(0)

OfficeDoc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