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1
1.总则
1.0.1为了全面规范化进行相关养护和维护工作,提高云南省城镇园林绿化养护和维护管
理水平,确保云南省已实施城镇园林绿化工程成果的科学而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
法规以及专业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境内已施工验收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和已有城镇园林绿化场所
的养护及维护生产活动。
1.0.3本规程可作为相关养护维护工作的管理考评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
1.0.4城镇园林绿化工程成果的养护及维护工作,必须遵循“三分建造、七分养护”的原
则。
1.0.5本规程按风景园林绿地的组成要素进行分类编写,以各要素在外观表现中应达到的
要求为质量等级标准,以各要素在养护中应达到的技术规程为基本保障。
1.0.6全省各类城镇园林绿地的养护及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术语
2.0.1城镇绿地: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镇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
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2.0.2园林植物:通常指风景园林场地中,绿化及生态效果好、适应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
件,观赏价值高或兼具经济价值的植物。
2.0.3立地条件:在风景园林场地中,构成或影响该场地的地貌、气候、土壤、水文、生
物等各种外部环境条件。
2.0.4生理特点:园林植物在形态、结构、组织、器官、系统分类、营养元素及生理代谢、
生命周期、环境生理等植物生命特征。
2.0.5生态习性:园林植物在生物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下所形成的固有适应属性。不同的
植物具有不同的生态习性,需要不同的生活环境。
2.0.6生长势:园林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
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0.7乔木: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2.0.8花灌木:通常指有美丽芳香的花朵或色彩艳丽的果实的灌木和小乔木。种类繁多,
观赏效果显著,在园林绿地中应用广泛。本《规程》所指花灌木特指60公分以上高度、且
做孤散植形式种植的花灌木或大型树根花卉。
2.0.9竹类:禾本科竹亚科植物,根据地下茎的生长情况可分为三种生态型,即单轴散生
型、合轴丛生型、复轴混合型。
2.0.10草坪:需定期轧剪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禾本科植物,
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
2.0.11地被植物: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迅速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
的植物,一般高度不超过60cm。地被植物可单一种植也可混植。本《规程》所指花灌木特
指60公分以下高度、且做任何形式片植形式种植的花灌木、藤本植物、树根花卉或多年生
草本。
2.0.12攀缘植物:以某种方式攀附于其他物体上生长,主干茎不能直立的植物。
3
2.0.13水生植物:植物体全部或部分浸没于水中生长的植物。
2.0.14漂浮植物:根系不生于泥土中而漂浮于水面生长的水生植物。
2.0.15沼生植物:根系适宜在水深0.5~1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2.0.16浮水植物:根系适宜在水深50~30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2.0.17挺水植物:上部露出水面、根系适宜在水深100cm范围内生长的水生植物。
2.0.18沉水植物:全部沉没于水中生长的水生植物。
2.0.19珍稀树种:本地区稀有、珍贵的树种,包括云南省三级及三级以上保护树种。
2.0.20杂草:所栽培目的园林植物以外的自生草本植物种群。
2.0.21外来入侵植物:指在一个特定地域的生态系统中,不是本地自然发生和进化而来,
而是后来通过不同的途径从其他地区传播过来的、超常繁衍、侵占或破坏本地植物多样性、
导致生态系统恶化的外来植物。外来入侵植物的界定以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名单为准。
2.0.22树林:较大面积成片栽植(一般在三十株以上),以乔木为主,适量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