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书.doc

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书.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报告书

事故基本概况

事故发生部门

XX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2002年7月27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1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报告书编制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03年2月18日

报告书审批

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2003年2月日

目录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关于杨鹏飞手指受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部门:XX项目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7月27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XX1号公寓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轻伤

六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七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贯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文化程度

杨鹏飞

32

512926701019493

四川蓬安县

小学

八事故经过

2002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杨鹏飞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杨鹏飞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年9月9日,杨鹏飞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杨鹏飞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

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杨鹏飞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偿杨鹏飞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

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垫付,一次性赔偿杨鹏飞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刘河明劳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条C款的规定,给予XX项目部钢筋工长林文学项目部安全员忘建强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0日

附件

1伤者申请书及项目意见

2事故调查笔录两份

3项目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现场照片3张安全教育材料2份安全技术交底材料1份)

4伤者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5工伤处理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

丙方:杨鹏飞(受伤人)身份证号码:5129267010194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9****5087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102116031000022
认证主体仪征市思诚信息技术服务部
IP属地江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321081MA278RWX8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