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保险合同最新完整版本.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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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相关习题一、判断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财产保险合同均可以随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自动转让。2、受益人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并在保险期间可以随意变动。3、人身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二、案例分析:1、李某1999年6月10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120万元,同月1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金额120万,并于当日缴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10日,李某将该别墅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没有经A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而把保险单转让给周某。2000年3月10日,因意外发生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⑴若李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⑵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2、有批货物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险金额为180000元,保单中规定3%的绝对免赔率,后来途中发生保险事故损失58000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多少?3、1997年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养老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张某。同年5月1日,二人因煤气中毒身亡。王某的母亲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以王某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两天后,张某的父母也以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问:本案应向谁给付?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法》第13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成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但是实务中,很多时候成立不等于生效!1、保险合同多为附条件的合同,以缴纳保费为合同生效的条件;2、我国保险实践中多实行“零时起保”。财产险合同以双方是否约定交付保费的时间和方式作为生效条件;人身险合同中,交付首期保费时生效的一个必备条件。案例分析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1)有效合同的条件合同主体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受到欺骗或胁迫;合同内容必须合法。(2)无效合同的原因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一致(欺诈、胁迫等)合同内容不合法(投保风险或标的是非法的)保险合同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形式不合法。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续)1、投保人的义务(1)缴纳保险费义务;(2)及时通知义务;(3)提供有关证明与资料的义务;(4)防灾防损和施救的义务。2、保险人的义务(1)说明的义务;(2)及时签单的义务;(3)保密义务;(4)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5)支付其他必要特殊费用的义务。三、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五节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的终止1、含义: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包括主体和内容的变更。2、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变更,即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通常,保险人不会变更。只有当保险公司破产、解散、合并和分立等原因,才可能导致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保险合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人。(1)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财产保险合同转让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例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随标的转移而转移,不需保险人同意;其他:须经保险人同意后,在保单上进行批注。财产保险合同变更案例一、保险合同的变更(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投保人、受益人、保单持有人等主体均可以变更。投保人的变更:投保人变更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变更;被保险人的变更:被保险人的变更实质是另设一张保险单,所以不能变更。受益人的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一、保险合同的变更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1)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指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变更,如保险标的数量、存放地点、风险程度、保险金额等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由投保人提出,经保险人同意。(3)保险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批单是最常用的书面单证。实务中,保险合同变更的注意点:(1)所有批单或背书优于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优于基本条款;(2)手写变更优于打字变更;(3)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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