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离婚协议书中的家暴问题研究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男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一、离婚事项
1.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1.2甲乙双方同意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3甲乙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子女抚养问题
2.1甲乙双方共同子女: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子女由乙方抚养,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2.3甲方每周可以探望子女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4甲乙双方应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不得因离婚影响子女身心健康。
三、财产分割问题
3.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甲方放弃房产的共有权利。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房产分割款人民币____元。
3.2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汽车的共有权利。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汽车分割款人民币____元。
3.3甲乙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干涉。
四、债务处理
4.1甲乙双方确认,离婚前各自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4.2甲乙双方共同债务:__________,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方式偿还。
五、家暴问题处理
5.1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甲方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给乙方造成身心伤害。
5.2甲方承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停止一切家庭暴力行为,不再侵害乙方的人身权利。
5.3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家暴干预课程,并提交课程完成证明。
5.4甲方若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乙方有权报警处理,并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____元。
六、协议生效及解除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甲方(男方):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附件列表: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5.家庭暴力干预课程证明
6.赔偿金支付证明
二、违约行为及认定: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房产分割款或汽车分割款。
3.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子女抚养费支付义务。
4.甲方未按照约定参加家暴干预课程。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抚养费:指父母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为子女健康成长所必需的费用。
3.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遇到甲方不支付分割款的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
2.遇到甲方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况,乙方可以报警处理,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遇到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子女抚养费支付义务的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
4.甲方未按照约定参加家暴干预课程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课程,并提交课程完成证明。
五、所有应用场景:
1.适用于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
2.适用于双方协商一致,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3.适用于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离婚相关事项的情况。
4.适用于需要对家暴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的离婚案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