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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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

(草)

一、目的: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强化集团决策,资源配置和调控服务职能,规范

和加强子公司的管理

二、范围:集团内各子公司

三、内容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集团组织,规范集团内各组织的行为,加强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激活集团下届公司经营活力,促进集团各单位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集中各类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各营业组织的经营能力,并充分发挥管理

部门集中管理的专业化效能,以厦门舫昌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舫昌集团,采取

集团化管理模式,实行分权与集权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子公司进行全面管理。

第三条管理项目分为三大类,即事权、人权、财物权。

第四条相关项目的管理,采取集中实施、按制度分权实施、参照标准分权实施、自

主实施四种类型。

第五条事权包括会议制度、股权管理、预算计划、集团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

信息管理与信息交流、客户管理、广告、后勤、内部计算机系统、法务、档案等方

面。

事权管理主要采取集中实施模式。其中会议制度、股权管理、法务、档案、广告、

内部计算机系统由集团统一制定并执行。预算计划、集团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

采取上下结合原则。信息管理与信息交流、客户管理、后勤,集团制定统一的制度,

子公司按照标准执行。

第六条人权即人力资源的全部内容,含招聘、调动、解聘、人事档案管理、教育培

训、定员定编、薪资、福利、奖励、考核晋升等。

人权管理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招聘、调动、解聘、教育培训、定

员定编由子公司与母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薪资、福利、奖励、考核晋升等

项目,母公司制定标准,子公司参照标准自主确定到相关员工,并报母公司相关部

门备案;若因生产经营需要须由子公司自主确定标准,应组织专案报母公司批准后

方可实施。

第七条人事档案管理执行母公司制度。

第八条财物权包括资金、信贷、采购、销售、库存、仓储运输、财务、固定资产、

物品采购与领用、费用、应收帐款等。

财物权管理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模式。在合理有偿的基础上,资金由集团进行

统一调配。突出公司品牌,信贷原则上实行统一集中,在条件不成熟的时期实行部

分分权。采购和销售按权限表规定自主进行。库存管理实行分权管理,由集团制定

原则标准,各业务单位制定管理细则。仓储和运输原则上向集中方向发展,在条件

不成熟的时期先实行分权,由子公司自主进行。

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业务上接受母公司的指导和监督。集团建立固定

资产添置、使用、报废管理制度,子公司统一执行该制度。物品采购与领用按集团

制度执行。应收帐款由集团制定管理办法,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九条厦门舫昌集团的每个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接受国家

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违法经营。

第十条本制度参考了集团子公司管理的通用原则,归纳了公司现有关于子公司管

理的文件,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理、修正,提出管理思路,进一步明确母子公

司的权责范围,保证各项制度的更好执行。部分管理内容尚未有明确的管理文件,

今后将会视公司发展需要逐步完善,逐步到位。

第一章母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厦门舫昌(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文所称子公司的母公司。

第十二条母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经营体制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

经理负责制。

第十三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母公司设业务部若十;根据管理需要,母公司设管理、

服务部门若十。

第二章子公司的生成与组织构成

第十四条子公司由母公司控股经营,子公司股东除母公司外,还可包括若十主要经

营者,机构和其他自然人。

第十五条子公司设董事会,法人代表原则上由主要经营者担任。子公司设监事,由

母公司委派。子公司股东人数少,可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执行董事行

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六条子公司依《公司法》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监事列席股东会、董事会。

第十七条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营规模较大的子公司设副总经理一名,总经理、

副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职权依照《公司法》和集团有关

规定。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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