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pptx

  1. 1、本文档共4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六章特别程序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概念、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判程序规定。

熟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判程序规定。

掌握:特别程序的特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等规定。;

课程思政要点:

通过讲述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阐释特别程序之所以特别,就在于贯彻于特别程序中的基本法学原理有特别之处,即解决的是非讼案件。这种非讼法理和诉讼法理形成鲜明对照,由此形成完整的、严密的民事审判原理,启发学生思考蕴藏于特别程序之中的非诉原理,有助于认识民事审判原理的全貌和本质。;

教学内容:

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

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判程序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判程序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判程序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教学重点与难点:

1.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2.特别程序的特点

3.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4.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

5.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教学时数:2学时;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一、特别程序的概念

特别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特殊类型案件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特别程序是相对于通常诉讼程序而言的一种独立、特殊的审判程序。

;二、特别程序的特点

(一)由几类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程序构成

(二)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

(三)没有利害关系相冲突的双方当事人

(四)审判组织特别

民诉法第185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五)实行一审终审。(均有基层法院管辖)

(六)审结期限较短

民诉法第187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七)纠错程序特殊,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可以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八)免交案件受理费;三、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特别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

(二)特别程序只适用于特殊类型的案件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程序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

(三)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

(四)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

起诉人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审结案件,作出判决。所作出的判决还要送达选民本人与选举委员会。;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

(一)起诉

关于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包括三个问题:一是起诉人,二是前置程序,三是起诉时间的规定。

1.起诉人。起诉人既可以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选民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但不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前置程序。起诉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只有在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情况下,才能诉至人民法院。

3.起诉时间。起诉人必须在选举日的5日之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管辖法院

选民资格案件由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便于法院查明事实,方便公民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参加诉讼活动。

(三)审判组织

选民资格案件涉及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处理起来应当特别慎重。人民法院在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时,不仅要采取合议制的审判组织形式,而且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审判员,陪审员不得参加选民资格案件的合议庭。

(四)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时,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奋斗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