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XMTBA 001-2024 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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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CCSA01

团体标准

T/XMTBA001-2024

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

XiamenKeyTrademarkProtectionList

2024-02-20发布2024-02-20实施

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发布

T/XMTBA001-2024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制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分会、厦门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厦门市卫厨行业协会、厦门市体育产业协会、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秀芹、郭晓珍、朱冬、林贵文、曾丽凌、叶文庆、陈则彦、石铭杰、王远春、黄祯祥、邱晖。

T/XMTBA001-2024

引言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保护在促进创新、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

为了积极探索厦门市商标保护的新模式、新方法,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商标与品牌发展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厦门市商标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T/XMTBA001-2024

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以下简称“保护名录”)的申请、纳入、管理等具体行为。本标准应用于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管理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重点商标

重点商标是指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商标价值较高、被侵权风险较高,确需重点保护的商标。

2.2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旨在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独占被许可人注册地在厦门市或制造、销售地为厦门市的重点商标。

2.3申请人

符合本标准第2.2项所规定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

3管理机构

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组织设立重点商标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专委”)负责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请的审议、纳入、退出、调整等管理工作。

商专委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保护名录的动态管理。

商专委由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与品牌、商标保护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专家组成。委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25人。

4申请

4.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予以重点保护:

(1)驰名商标包括:

被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的。

(2)被认定为老字号的商标包括: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老字号或厦门市老字号或其他省市级老字号的商标。

(3)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批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他商标:

①商标专用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近3年的纳税额在厦门市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②商标专用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该商标的价值在具有公信力、合法的专业组织开展的商标价值评价工作中位居同行业前列;

T/XMTBA001-2024

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厦门市建设要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扶持商标;

④其他厦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内、外商标;

4.2申报资料

申请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申请人应在“厦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提供的申报资料要求见表1。

表1申报资料说明表

序号

类型

申请材料明细

1

通用必须材料

a)《商标注册证》(扫描件);

b)带有该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实物照片;

2

专项材料

驰名商标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行政文书或司法判决书;

中华老字号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证书及相关公告材料;

省、市级老字号

被评定/认定为福建省老字号或厦门市老字号或其他省市级老字号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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