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开办费摊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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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开办费摊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

一家正在筹建的企业,他们公司开办费是否可以在一年内摊销。

公司开办费的摊销,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有区别的。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可以按上述规定处理。

但是在税收处理上,要按照下述文件的规定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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