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年报审计季:CPA怎样才能规避审计风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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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年报审计季:CPA怎样才能规避审计风险?

当人们都在准备辞旧迎新之时,注册会计师却无法闲下来,他们正

在为2014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加班加点。截止目前,中注协已

经发布了2014年年报审计情况的两期快报。

注册会计师作为投资者利益的“看守人”,作为资本市场的“经

济警察”,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除了要保持独立性、高度的职业

道德和高水平的执业质量外,还应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避免将自

己卷入财务丑闻之中。

中注协近期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也明确了201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保证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强

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为重点,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切实完善和有效实

施质量控制相关政策与程序,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提升到新的

水平。

与此同时,为了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审计风险降至最

低,中注协积极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约谈。中注协相关负

责人表示,结合每年的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热点、相关法

律法规的变化以及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中注协有针对性地设计了

约谈主题,以强化对事务所的专业技术指导,进而推动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

那么,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如何才能保持独立

性,避免审计风险呢?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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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回顾: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被点名处罚

本报记者梳理了2014年证监会网站关于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决

定书后发现,证监会主要对三家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黄程、温京辉等4名责任人;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秦喜胜、赵强等4名责任人;河北华安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齐正华、李钰等5名责任人。

根据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以上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

人被处罚的原因分别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审

计天丰节能IPO和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专项核查工

作时未勤勉尽责,2013年2月17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和2013年3

月28日出具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天丰

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

《自查报告》)存在虚假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莲花味精2007

年、2008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有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情形;河北

华安会计师事务所的齐正华、王飞、李钰作为签字会计师,在对涉

案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明显疏漏。

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被罚,尤

其是因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被罚,大都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

审计过程中没有很好地保持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最终才自食其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事务所合伙人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

采访时指出,被罚有两种原因:一是在对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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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二是因为被审计对象出现问题后延伸至事务所,进而发

现事务所在执业中存在问题。这两种情况无一不是因为注册会计师

没有按照执业准则执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倘若严格执行了

审计程序,一般不会存在被证监会点名处罚的情况。

除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外,中注协近期也披露了2014

年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结果。结果显示,中注

协惩戒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相继作出惩戒决定和申诉审议决

定,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惩戒,具体如

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个别业务项目审计过程中,相关注册

会计师对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和运用不恰当,对重大非常规交易、重

要子公司的销售收入、成本核算、持续经营假设未实施必要的审计

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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