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保险法的自杀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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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险法的自杀条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4条为对象

摘要:《保险法》第44条对于自杀行为在保险合同中产生的效果作出了说明,但国内一直未对自杀概念、自杀可保性的探讨与自杀免责期间的设立进行一个体统理论性的说明,保险制度作为“舶来品”很多规定与我国实践现状有出入,对于自杀的证明责任与标准则是采取民法上的规定,并未考虑到保险制度特别是自杀条款有其特殊性,对于复效合同中对自杀免责期间更是深化了此种差异,对此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

关键词:自杀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4条自杀免责期间

我国保险法的发展起步较晚,与1995年才颁布发行了第一部《保险法》,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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