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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营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税收策划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
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符合政策规定时可以申请提取或享受政策贷款。当前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
业愿意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愿意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却不多,认为为
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而对此不予重视。事实上,私营企业
用足用好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仅能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水平,而且也能大
大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税负水平。笔者现就住房公积金政策与税收策划小议如下。
一、企业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规避行政处罚风险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
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
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
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职工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依据
《条例》规定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进行行政执法。随着住房公积金政
策宣传力度加大,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断加强,各类私营企业主动按《条例》
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避免被行政执法和处罚的风险同时对企业来说
也是规范管理、长远发展的需要,可以稳定员工队伍,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
感。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为职工积累购建房资金、增加收入同时也可以利用住
房公积金税收相关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二、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所得税策划
策划思路:一是通过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费用支出总额从而减少企业所
得税应纳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额。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
交金额、比例,最大限度减少纳税额。
案例:某私营企业从业职工30人,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未建立住房公积金
制度。2010年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为35万元,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35x25%=8.75(万元)。
策划方案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员工收入同时减少当年企业应纳所
得税。
政策依据:一是《条例》第十六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
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条例》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单位为职工缴
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假设2010年该企业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假
设为1000元)、按政策最低的缴交比例5%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年企业所
得税应纳所得额可以增加扣除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8万元(1000元
x12%x30人x12月,人均50元/月),应纳所得额为33.2(35-1.8)万元、应纳
企业所得税8.3万元(33.2x0.25),减少企业所得税0.45(8.75-8.3)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1.8万元的支出费用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少缴纳企
业所得税0.45万元,同时平均每位职工每月增加了50元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实
际上也可以说是企业只花了1.35(1.8-0.45)万元就可以实现依法保障职工权
益,为职工增加住房保障收入。私营企业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最低标准以较少的支
出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效果,同时还可增加职工的住房收入。
如果企业职工普遍持有企业股份,更可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职工收入同
时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策划方案二: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少应纳所得额申报小型微利企业
减少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
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
人数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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