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案例-教您学会“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doc

5个案例-教您学会“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在本文中,作者探讨了五个案例来学习应交税费——待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每个案例都涉及到了不同的知识点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时确认和记录的会计事项会计核算方法的确定应纳增值税及待抵扣增值税的计算以及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注意事项等例如,在案例一中,取得了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而在案例三中,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而案例五中,从5月1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案例都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建议,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总的来说,该文章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应交税费和待抵扣增值税的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

5个案例,教您学会“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待抵扣进项税额”不仅是一般纳税人的专属科目了

1、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因此:

待抵扣进项税额不仅是一般纳税人的专属科目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也要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案例一

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问题: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金额1000万元,增值税额10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

(1)当月认证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用房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40万元

贷:银行存款1100万元

(2)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万元

案例二

取得不动产在建工程

问题:

我们是一家加工制造配件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今年为了建造新的厂房,购进工程用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金额比较大,请问能否认证抵抵扣增值税?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期抵扣增值税?

答复:

可以认证相符后抵扣增值税,应分期抵扣增值税。

(1)当月认证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材料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4万元

贷:银行存款110万元

(2)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万元

案例三

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

问题:

我公司属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2018年5月份购买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6万元,当月认证完毕,如何账务处理?

(1)认证当月

借:库存商品100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16万元

贷:银行存款116万元

(2)次月稽核比对无误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6万元

案例四

5月1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的

问题:

我公司2018年5月份向所属国税局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符合转登记的条件,因此我公司按照规定,从6月份开始就可以按照小规模简易征收增值税了。5月份有一张支付办公费的专票,已勾选认证了,金额1000元,税额16元,请问这份发票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1000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6元

贷:银行存款1160元

案例五

5月1日后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问题:

我公司2018年5月份向所属国税局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符合转登记的条件,因此我公司按照规定,从6月份开始就可以按照小规模简易征收增值税了。5月份公司账面上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2000元,请问留抵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2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元

政策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政策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lt;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gt;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

文档评论(0)

139****254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