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59—202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制定技术导则
Technicalguidelineforderivinghazardouswastemanagementplansand
record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2-06-20发布
2022-10-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i
HJ1259—2022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与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 3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 5
7危险废物申报要求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考表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参考表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申报报告参考表 15
ii
HJ1259—202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总体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和危险废物申报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2年6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HJ1259—202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总体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和危险废物申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自建系统,下同)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申报等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4754
GB5085.1
GB5085.2
GB5085.3
GB5085.4
GB5085.5
GB5085.6
GB5085.7
GB18597
HJ298
HJ608
HJ103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急性毒性初筛
浸出毒性鉴别
易燃性鉴别
反应性鉴别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通则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废物hazardouswaste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
HJ1259—2022
3.2
贮存storage
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3.3
利用recycling
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3.4
处置disposal
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4总体要求
4.1基本原则
4.1.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4.3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