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主管和管辖一次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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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主管和管辖

l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l一、民事诉讼主管的概念l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解决一定范围内民事纠纷的权限.l即明确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

l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l一、是由民法调整案件;l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案件;l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案件;l四、由劳动法调整的案件;(劳动争议)l五、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事案件;l六、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l七、由其他法律调整案件;

l三、法院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主管民事l纠纷的关系人民法院l解决民事争议的机构行政机关仲裁机构ll人民调解委员会

l(一)人民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l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lll

性质严重、情节复杂、影响重大l的民事案件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

l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l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l两者之间的关系:人民调解不影响诉讼ll1、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l2、人民调解不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l2、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l(二)人民法院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l基层人民政府司法助理员处理一般的民事纠纷l基层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强制性

l两者关系:l处理决定不排斥法院诉讼l法院主管范围宽l法院主管优先

l(二)人民法院主管与仲裁的关系l(1)法院主管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l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不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法院不予受理。

l例:吴某大学毕业到某公司找到工作,正式上班后,双方还未签订聘用合同,不久,吴某因出车祸,花去医疗费若干,该公司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l吴某应如何办?

l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l有4种:和解、调解(向本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和诉讼。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l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l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l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l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l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l答案:ABD

l(2)法院主管与商事仲裁l商事仲裁l①仲裁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l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l产权益纠纷l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l收养、监护、扶养、l继承不能仲裁

l②协议仲裁仲裁机构受理以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的,仲裁机构不得裁决,可向法院起诉l③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就丧失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排除法院主管有效仲裁排斥诉讼

l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或复议l裁决的效力相当于生效判决的效力,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l具体做法:l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l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l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l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又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l例1: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甲公司对该法院的受理提出异议。l法院应如何处理?l(裁定驳回起诉)

l(四)法院主管与行政主管的关系l法院主管优先行政处理不排斥诉讼

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l一、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l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l二、民事案件管辖与主管的关系l(1)两者密切联系l(2)主管先于管辖发生

l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人民法院,l管辖则是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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